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諮詢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

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諮詢會第14次委員會議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國聯合會 提案單 (開會日期:114年6月27日)
 

提案:建議長照機構外籍中階技術人員於長照住宿型機構,可認定為台籍照顧服務員名額,提請討論。
 

說明: (1).為補充產業人力,勞動部自111年4月30日正式實施「移工留才久用方

          案」。長照住宿型機構已聘之外籍監護工在臺工作6年以上或取得我國副

          學士以上學位之僑外生,符合薪資條件資格及技術條件,即可由雇主申請

          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。中階技術人力在臺無工作年限限制、薪資有所提

          升、技術更加精進,且無須繳納就業安定費,未來再工作滿5年即可銜接

          永久居留制度。

(2).我國長年以來台籍照顧服務員短缺問題一直是無法解決的難題,然而長照

    住宿型機構法規規定24小時需有台籍照顧服務員值班,也因此造成機構

    因招募不到台籍照服員而發生觸法行為。

(3).長照外籍中階技術人員錄用條件,已彰顯其語言能力及照顧技術皆已達台

籍照服員之水準,倘能將其入法認定為具台籍照服員資格,將有效解決住

宿型機構聘不到台籍照服員之困境,亦可讓外籍中階看護工更加認定自身

之價值,也可達成永久居留台灣,已緩解台灣人口負成長之困境。